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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高中教育招生办法将实施改革
来源:新华网(2005-3-1) 作者: 发表日期:2005-11-14

  今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将纳入整个中职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教育部部长周济2日在四川省泸州市召开的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经验交流会上透露,这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的改革内容之一,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
  据周济介绍,改革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要打破学校归属部门和类别的界限,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给考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
  周济说,民办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是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具有贴近市场、机制灵活和经营高效的特点。
  周济强调,改革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是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措施保证。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争取到2007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各级教育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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