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左右时间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
摘自:山西新闻网(2008-03-12) ----------------------------------------- 新华社电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央和地方将增加财政投入,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
1986年我国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提出到二十世纪末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一些地方,为了加快“普九”进程,提前完成任务,采取一次建校、逐年集资的办法解决学校的校舍问题。
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国家不允许再向群众集资。因此,在一些地方形成了较为沉重的义务教育债务负担。
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们表示,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问题严重制约了义务教育进一步健康发展。中央政府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时间表,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贯彻落实,争取早日完成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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