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三娘湾管理区,市直各中学、幼儿园:
为及时了解各项在研的自治区、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A类)课题和市级重点招标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管理,确保课题研究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钦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办法》和教科所工作计划,决定对相关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期间工作思路,以市委开展“创新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课题研究为抓手,促进基础教育阶段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深化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了解研究计划落实情况。主要是开题报告、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研究过程的管理和研究进展等情况。课题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二)了解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主要是收集有关调研资料、数据,撰写的调研报告,初步形成的主要研究观点;开展的相关教改实验;开发的相关课件、软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和教材;中期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获得的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各级奖励等。
(三)了解各课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课题组对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四)了解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三、需提交和汇报的材料
(一)课题立项申请书。
(二)课题研究计划及调整情况。
(三)课题研究阶段性工作报告。
(四)课题研究中期报告。
(五)撰写的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
(六)其他相关材料(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记录、成员变更、计划变更等)。
四、实施步骤
(一)检查教育科学规划重点(A类)课题和重点招标课题材料
1.A类重点课题组提交汇报材料,截止时间:3月31日。
2.重点招标课题提交汇报材料,截止时间:4月8日。
3.4月5-10日,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资料进行审阅。
(二)4月中旬,召开课题研究工作汇报会
1.各课题主持人到会,汇报课题研究情况。
2.主持人对专家组关于课题研究的相关问题进行答辩。
3.专家组组长对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进行综合点评。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