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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教育厅《关于“特级教师讲坛(高中)”开课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08-07-04 点击次数:

钦市教基教〔200863

 

关于转发区教育厅《关于“特级教师讲坛(高中)”开课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各高中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特级教师讲坛(高中)”开课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083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特级教师讲坛(高中)”开课计划的通知

 

 

 

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本栏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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