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教人〔2008〕30号
关于张雪平等257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张雪平等8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刘丽兴等6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邹庆秋等207位同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韦香莲等33人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施国钊等3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将认定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附件: 2008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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