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教综〔2008〕68号
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级示范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中职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级示范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08〕3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申报复评学校和新申报评估学校要把相关材料于9月10日前报我局综合科黄卓波同志处,联系电话:0777-2825940,传真:0777—2852093,邮箱:zhke5940@163.com。
附件:
关于开展2008年度自治区级示范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