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教综〔2008〕67号
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中职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桂教师范〔2008〕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积极组织推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读,报名名额原则上是国重职校不少于3人,省重职校不少于2人,合格职校不少于1人。
附件: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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