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教财〔2008〕15号
转发《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的通知》(桂教办〔2008〕25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务必于2008年7月23日前,将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表报送我局计财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qzsbzb@126.com。
联系人:周永春 联系电话:2832794
附件:
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