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教字[2006]18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普通高中 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市直各中学: 现将《关于加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共同维护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积极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附件:《关于加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 钦州市教育局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
钦市教字[2006]18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普通高中
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市直各中学:
现将《关于加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共同维护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积极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附件:《关于加强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
钦州市教育局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