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改革,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2006年广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考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有利于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教育思想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保证高中阶段选拔新生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中考的原则
(一)坚持科学性原则。
以科学理论指导中考,遵循考试的规律,突出中考的特点,努力使中考内容科学、方法正确、操作规范,体现中考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二)坚持导向性原则。
中考力求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初中教育教学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的转变,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体现初中水平考试与高中选拔性考试的特点,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三、中考的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中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钦州市中考领导小组,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 坚(钦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黄新琼(钦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业成(钦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日军(钦州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钟逢发(钦州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韩 伟(钦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梁和礼(钦州市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新琼同志兼任,钟逢发、韩伟、梁和礼任副主任。
四、中考的科目、赋分和各科考试时间安排
(一)中考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政史(政治、历史)、体育。
2.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等学科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闭卷考试的方式。数学科允许带计算器进考场;英语科先考听力,听力结束即考笔试。体育采取测试和测评的方式,具体参照《广西中考体育考试评分办法》组织进行。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分及格和不及格两个等级,考试结果供高中录取参考,不计入总分。
(二)赋分
钦州市2006年中考赋分69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其中英语听力30分),物理、化学、政史各100分(政治和历史各占50分)、体育(30分)。各科考试分数计入中考总分,作为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三)各学科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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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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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6月24日 |
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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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6月24日 |
15: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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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6月25日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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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6月25日 |
15: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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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6月26日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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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史 |
6月26日 |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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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5月15日——5月25日 |
(四)考试结果呈现
课改实验区和非课改实验区考生的中考成绩,都分别以总分等级和各学科成绩等级呈现,总分和各学科成绩都划分为五个等级(A、B、C、D、E)向考生公布。总分等级和学科等级按一定的比例划分(A、B、C、D、E=2∶3.5∶2∶2∶0.5),生物、地理会考折分成绩、中考体育成绩只加入升学总分,不作为学科成绩单列等级。
五、命题
(一)命题人员抽调
在全市范围内抽调2006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不担任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参加命题。实行命题、审题分开,确保命题质量和命题工作保密。
(二)命题原则
1.科学性原则
以科学理论指导中考改革,遵循考试规律,努力使中考内容科学、方法正确、操作规范,体现中考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导向性原则
中考试题力求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初中教育教学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的转变,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始终坚持正确的导向,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初中教育教学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紧密联系生产和生活实际,重视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体现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时代性特点;引导教师钻研教材,提高教学水平;引导学生学透、灵活运用课本知识和广泛涉猎课外知识;引导初中教学注重学科之间、学科教学与现实生活之间的联系,引导学科教学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杜绝设置偏题和怪题。
(三)试题难易程度
试题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特点。既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考试特点,又要体现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新生的特点。
试题难度: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卷易、中、难题的占分比例为7:2:1左右。《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由市教研室编制和解读。
六、中考组织工作
(一)报名
中考报名安排在2006年4月20日到25日进行,具备初中毕业水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程度的社会青年可以报名参加中考,考生报名参加中考的费用按物价部门批准的中考收费标准执行。
(二)考试组织工作
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分市直、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灵山县、浦北县六个考区组织考试,考点设置和考试组织的各方面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三)评卷
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中考评卷工作。考试结束后,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集中市区统一进行评卷,严格执行评卷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确保评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评卷时间安排在2006年6月28日到7月2日进行。
七、高中招生录取
(一)高中招生
1.坚持按考生中考总分、各学科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总分和各学科有D等、E等的,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D等的,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普通高中不能录取。
2.考生的录取实行双向选择的录取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考生。
(二)择校生录取
择校生的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限人数、限总分等级和学科等级、限钱数的“三限”原则。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及其立项建设学校择校生人数不能超过招生总数的40%,其他高中不能超过20%;择校生总分等级和学科等级比本校正取生录取等级降一个等次内录取;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八、保障措施
钦州市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加强监控的办法,确保考试安全、守纪、公平和公正。
(一)落实责任
1.层层签定考试安全责任状,强化责任意识,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2.参与命题、审题、评卷、试卷保密的人员统一建立诚信档案,签订诚信协议。
3.在实际工作中,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二)实行公示制度
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中认真做好公示工作,重要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重视做好如下工作的公示:
高中招生计划及实施方案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监督
建立招生考试监督小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人员组成,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